領躍電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蝕刻廢液再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公眾參與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此,领跃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长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领跃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蚀刻废液再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领跃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蚀刻废液再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领跃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蚀刻废液再生项目 2、建设单位:领跃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青二路13号 4、建设内容:领跃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8月21日,主要从事生产、加工和销售自产混合集成电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等,总产能为90万平方米线路板(一期30万平方米线路板(4-8层板),二期60万平方米线路板(8-12层板))。目前因企业发展需要,拟在原厂区范围内进行技改,本次技改在增加1条160t/月碱性蚀刻废液再生线;2条110吨/月酸性蚀刻废液再生线,形成碱性蚀刻再生液 1727.3t/a,酸性蚀刻再生液2130t/a,电解铜349.45t/a(酸性电解铜182.367t/a,纯度99.35%;碱性电解铜167.083t/a,纯度98.65%)。不改变现有项目的生产规模和产品比例。 二、建设单位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领跃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